为鼓励企业吸纳退役军人就业,根据鄂退役军人发〔2019〕35号和鄂退役军人发〔2020〕21号文件精神,对吸纳退役军人就业的企业可以申报奖补资金。
吸纳退役1年以内(上年度9月1日以后退役的)退役军人,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实现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企业。
按照企业吸纳退役军人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就业奖补。
(一)申报
吸纳符合条件退役军人就业的企业向所在地人社部门提出奖补申请并提供以下申报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劳动合同复印件;
4、工资表复印件;
5、退役军人证复印件;
6、企业吸纳退役军人就业奖补申报表(见附件)。
(二)审核
人社部门现场完成初审,经信息比对后,确定符合奖补条件的人数。
(三)公示
人社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按相关政策要求拨付奖补资金。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到2020年12月10日结束。
咨询电话:0713-6271627
18186036799
申报地址:武穴市新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东大厅8号窗口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