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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穴市司法局2023年采取“一事一议”方式考核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 2023-09-16 浏览:946

由于工作需要,根据《武穴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暂行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审批同意和市人社局核准,现采取“一事一议”方式考核招聘劳务派遣制基层司法行政辅助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人数


  本次面向本市司法行政系统公益性岗位人员考核招聘司法行政辅助岗位9人。


(二)招聘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立场坚定,作风严谨,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熟知国家法律法规,熟悉司法行政辅助工作,具备一定的相关工作实践经验,在司法行政系统公益性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研究解决问题的能力;


5、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6、从事基层司法行政辅助公益性岗位服务期满且表现特别优秀,学历可放宽至中专。


(三)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患有严重身体疾病或精神疾病的;


4、个人报考信息及有关证件弄虚作假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流程为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考核→体检→拟录用人员公示→聘用备案。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15至9月20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武穴市司法局四楼政工股


  4、考核应提交的相关材料:


(1)《武穴市司法局2023年“一事一议”考核招聘劳务派遣制基层司法行政辅助岗位报名表》(见附件);


(2)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扫描件,学信网的在线验证报告;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正反面扫描件;


(4)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5)若有职称或资格证书,请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正反面扫描件;


5、资格审查:时间自2023年9月15日起至9月21日止。岗位资格条件审查由招聘单位负责。凡初审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现场反馈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集体研究确定为拟考核人选。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的,将取消其报考和聘用资格。


(二)考核测评


1、考核组人员由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组成。考核组按照考核日程安排,提前与考核对象所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沟通并发布考核预告,通知考核对象准备相关资料:  


(1)个人自传(手写一份,要求本人签名);


(2)工作单位出具的鉴定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3)个人相关材料:学历学位证书原件、银行征信记录(在中国人民银行或国有银行网点打印);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并截图打印);对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情况作出书面承诺(要求本人签名);


(4)个人档案。


2、考核时间:由考核组另行通知。


3、考核内容与标准: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围绕“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考核了解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工作业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工作情况。


考核对象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够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履行职责必备的能力素质,能够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廉洁自律。考核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合格:


(1)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的;


(2)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3)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


(4)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


(5)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6)参与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7)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8)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以及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形;


(9)民意测评合格票数低于参加考核人数70%的。


4、考核方式


(1)民主测评。考核对象向考核组汇报公益性岗位服务期间的学习、思想、工作、生活情况,考核组对其公益性岗位服务期间表现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测评对象为工作单位的领导和同事代表。


(2)个别座谈。访谈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财务装备股、办公室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同事。主要了解考核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


(3)与考核对象面谈。主要了解其学习、工作情况,基层工作适应能力以及未来职业规划,同时收集意见建议。


(4)审核档案。审核考核对象人事档案。包括出生时间、工作经历、家庭成员以及学习简历、奖惩信息等。


(三)体检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体检中依据标准可明确认定属于规定不能聘用情形的,直接确定为体检不合格人员;若出现的问题不能直接认定,可就该项目再复检一次,复检为终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拟录用人员公示


考核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考核测评和体检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相关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接受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线索。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聘用备案


公示期满,对符合招聘条件、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武穴市城投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备案上岗手续,落实相关待遇,实行劳务派遣合同制管理。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被正式录用人员按照《武穴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相关规定进行管理考核,由武穴市城投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派遣至武穴市司法局工作。


三、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接听。因报考人员提供错误联系电话或无法及时接听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二)考核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须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即时失效。


(三)本公告由武穴市司法局负责解释。人社和纪检部门对“一事一议”考核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过程中违纪违规的认定与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令)执行。


  咨询电话:0713-6233901


   武穴市司法局 


   2023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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